安全观,提高学生们的守法、守纪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学校治安、消防、卫生、交通和学生心理健康等各方面常规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发生,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三、主要内容
1.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要联合各学院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15)”、“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4.30)”“全民防灾减灾日(5.12)”、“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5.25)”、“国际禁毒宣传日(6.26)”、“消防宣传日(11.9)”、“国家宪法宣传日(12.4)”等,开展各类专项教育日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各学院积极开展防盗、防抢、防传销、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贷风险、防人身意外伤害、防校园暴力与欺凌等专项教育。
3.举办“校园安全文化讲坛”,每月定期邀请校内外法制、安全、心理等各个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
4.各院部、各部门积极组织师生参与 11月份“校园安全活动月”安全教育活动。
四、具体举措
1.三月份,开展防网贷风险、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
2.四月份,开展反恐防暴国家安全、 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
3.五月份,开展“防灾减灾”、“大学生心理健康”、“安全生产”(水电气、实训工厂、电梯、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等宣传教育。
4.六月份,开展“禁毒防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意外伤、防溺水、防传染病等宣传教育。
5.九月份,开展防传销、防盗、防抢、防校园暴力欺凌等宣传教育。
6.十月份,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拒绝邪教,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宣传教育。
7.十一月份,开展“校园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
8.十二月份,开展“国家宪法日”等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做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校园思政、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2.要广泛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国安、消防、工商、卫生防疫等职能单位的联系,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学校与职能单位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良性互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利用班会、主题团日、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橱窗、安全知识展板、黑板报、宣传手册、安全知识图片、安全宣传横幅、讲座等有效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活动能够生动活泼地持续开展,确保校园思政、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4.要认真做好校园思政、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宣传教育活动资料送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和保卫处建立台帐。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 “精神文明活动月”活动的意见 下一条:关于表彰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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