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委宣〔2019〕30号
关于组织参加“宪法小卫士”
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19〕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全校学生参加“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主要内容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行动计划确定了大学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学生认真参与宪法与法治知识在线课程学习、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撰写和在线能力测评等。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发布的《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见附件)。其中,在线能力测评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组织青少年学生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之后进行,截止日期:2019年11月30日。网址http://static.qspfw.com/xf2019/french_guard.html?n=0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广泛动员,指导学生逐项完成相应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完成任务后的学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普法网账号,进行撰写心得体会、上传实践活动照片、打卡、测评等操作。
(二)做好支持保障。学校将提前在普法网注册,为学生批量生成账号后,再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学生参与活动(详细注册流程见普法网注册页面)。
附件:
1.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大学阶段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
中共威尼斯87978797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10月8日
中共威尼斯87978797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1: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2:
大学阶段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任务安排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现制定发布2019年“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目标: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任务1:了解建国以来我国国防领域的重要事件,在微信小程序中简单阐述该事件对我国国防事业和民族复兴的推动作用。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了解“辽宁号”航空母舰对我国军事体系建设、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的意义,并阐述自己的观点。
任务2:利用假期与课余时间参与法治相关实践活动。在微信小程序中上传参与各项活动的照片,并写下感想与收获(不超过300字)。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摩司法审判(网络或现场)和行政执法活动等;参与由学校或社区组织的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入社区、乡村、中小学活动;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法治文艺演出等,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法律援助等。
任务3:了解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思考正确的应对和处理方式,结合身边的案件或事件写下学习思考与体会(不超过300字)。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A:禁止“校园贷”。近年来,校园贷的问题在校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原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等。 2017年9月,教育部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如果在校园或身边同学中发现了“校园贷、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以维护自身和同学的合法权益。
例B:拒绝传销诱惑。某些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容易成为传销组织的目标。近年来,各大高校都开展了防范传销的安全教育活动。请了解传销的危害与相关防范知识,保持警惕。如果发现身边的同学或亲戚朋友接触、误入传销,请及时向学校反映,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任务4: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学生法治知识能力测评,取得铜牌以上成绩。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我为宣传工作献一策”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宣传委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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