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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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做好学校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校园环境,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各单位(部门)要提高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意识,狠抓落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稳定和谐,现将两节期间有关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要在节日期间,加强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防火、防盗、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销等方面的意识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部门)要对所属行政区域内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校舍门窗是否完好,门锁是否牢固,特别是水、电、气是否有隐患,要及时发现安全并进行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各学院和学工处要加强对学生节日期间离校外出请假审批,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不离校学生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安排,组织开展有益学习培训,重点开展节日期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对学生宿舍逐个进行安全检查,节日期间,加强对学生物品的看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防止财物丢失被盗;空置房间关闭电源、水源,加固门窗,加强巡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财务处要加强对印章、票据、现金、帐册和有价证券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保险柜现金存放制度。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房间门、仓库门都必须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6.教务处、科技产业处要对所管辖列管单位(部门)和第三方企业的安全防范和疫情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贵重设备物品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消除隐患。对危化品要严格实行“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

7.后勤处要加强对所管辖部位的安全防范和疫情工作,做好用水、用电、用气和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配电所、食堂、地下室等场所(部位)设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在校施工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节日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和学生聚餐场所及超市跟踪检査,严防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及时消除食品隐患,保证“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8.节日期间严禁举办各类人员聚集型大型活动,对确有需要

举办的活动应提前报送校办、宣传部、保卫处,并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举办,承办方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9.节日期间,保卫处要严格控制非校内车辆的进入,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查询,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10.在中秋国庆期间发现危及校园和本单位(部门)安全的隐患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学校带班领导、总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和保卫处值班老师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98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