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下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返校时间安排
2月18、19日报到,2月20日起正式上课。
二、返校条件
结合学生返校前7天健康监测信息和身体健康状况,将学生分为暂缓返校、正常返校两大类。
第一类:暂缓返校
返校前七天内有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待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返校。
返校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排除感染新冠病毒且身体康复后返校。
第二类:正常返校
第一类情况外,身体状况良好的学生均可正常返校。
三、开学返校前相关要求
1.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现体温测量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在“钉钉”APP平台上填报本人和共同生活成员的健康状况,形成个人健康信息台账,健康自测期间无异常的,可按时返校。
2.正常返校的学生自2月18日起可通过“钉钉”APP平台上“健康入校申请”功能模块填写个人入校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校进入校园。连云港市外学生提交入校申请时,须上传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抗原自测照片(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请说明情况)。
3.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严格审核学生入校申请,审批结果作为返校入校的重要凭证。不符合返校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未经审核批准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返校。
4.学生返校途中要个人安全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尽量减少走动,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随时保持与家长、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及时告知自己的动态。
四、返校后相关管理要求
1.学生凭入校申请获批证明测温进入校园。报到期间,8:00-
18:00,学生可由4号门(学校南门西侧门)入校,18:00-次日8:00由2号门(学校南门东侧门)入校。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学生,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即可,不得进入校园。
2.进校时要佩戴好口罩,抵达宿舍楼后,在宿舍楼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并审核入校审批信息,体温≥37.3℃的学生不能进入,应及时到校医务室就诊,进行抗原试剂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返回宿舍。
3.返校后第一周每日开展健康自测,每日按时完成健康打卡。进入教室、食堂、图书馆等校园公共区域应坚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保持与他人的距离,及时就医或者开展抗原自测,确诊新冠病毒感染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报告,并服从学校安排入住健康驿站治疗。
4.组织学生对教室、宿舍进行全面的环境卫生打扫,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团课等方式,广泛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持续严格落实学生进出校门审批、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检、未返校学生“一对一”包联等制度,精准掌握学生动态。
5.加强学生心理状况排查,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6.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切实增强个人责任感和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五、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春季是传染病多发、心理疾病高发的季节。各学院要提高疫情防控、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的敏感性,在做好开学第一课教育的同时,要加强开学后第一周的轮班值守,深入班级、宿舍,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做到一个不漏全覆盖。对于出现身体、心理异常的学生,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用有效措施并持续跟进,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通力合作,及时遏制住危机事件的发生苗头。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