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杜绝校园此类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不受伤害,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1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的意见》(我院委〔202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我院〔202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防范校园欺凌和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懂得基本的法律界限和道德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严格学校常态化安全管理,广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教育宣传活动和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处置机制。织牢校园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高学生文明举止和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
二、校园欺凌类型
(一)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二)学生之间,蓄意以强欺弱、以多欺少,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三)学生之间,蓄意相互勾结、拉帮结派,形成势力,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四)学生之间,蓄意谩骂、嘲笑、戏弄、辱骂、殴打、名誉诋毁、破坏物品、起绰号、敲诈勒索、传播消极谣言和闲话、心理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清单
(一)建立排查、约谈、家访、疏导、评估五种机制,全面开展学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置。(责任单位:各学院、学工处、保卫处)
(二)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把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责任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并及时采取措施。(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各学院)
(三)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多形式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各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多渠道多信息源掌握情况,发现欺凌隐患的,及时跟踪,做好疏导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学院、宣传部、团委、学工处、保卫处)
(四)强化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强门禁管理制度,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法分予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
(五)建立举报投诉箱,认真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建立信息应急处置机制,制止和打击校园暴力的行为,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发展。(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部门)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夯实基础,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确保欺凌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大整治力度。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网络管控,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以及因媒体和网络宣传不当引发教唆、效仿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精心组织,严厉追责。要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创新教育方式,扎实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教育。要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要加强门卫管理,严防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对各类隐患进行及时的排查与整改,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将欺凌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群策群力,常抓严管。建立全面的防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治理。落实安全教育管理责任,要把防校园欺凌工作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和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共同筑牢安全防线,促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