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苏政发〔2023〕21号),我校刘江船同志参与的《江苏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对策研究(研究报告)》获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并颁发证书,每2年评选1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本省个人和集体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学术成果,是全省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