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提升师生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按照我院〔2021〕35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在安全活动月组织实验(训)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实验室安全在线教育活动。
在实验(训)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活动中,教务处组织各学院结合实际,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对本学院各类实验(训)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求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要求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期复核,形成学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各学院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编写《实验(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实验(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分析各二级学院自查情况,二级学院能做到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较为健全;有明确的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能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危化品采购符合要求,化学品建有动态台账、有专用存放空间、标签显著完整清晰。同时,在本次检查工作中共发现安全隐患24项,已明确整改期限及责任人。
在实验室安全在线教育活动中,教务处组织全校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共5734人参加线上安全学习。学习人员通过登录智慧树网络教学平台,完成了《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医疗急救等章节的学习,并进行课程考试。课程考试成绩满分的有203人,占比4%;成绩在80分以上有2945人,占比51%;及格率达76.9%。教务处对学习参与程度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成绩不理想的学习人员提出了再学习要求,并明确考试成绩将作为实验室准入的基本依据。
教务处今后将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增强全校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意识,丰富安全,进一步深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通讯员: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