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引导教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持续深化“三教改革”,落实“课程思政”要求,促进“能说会做善导”的“双师型”教师成长,推进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在信息技术应用、团队协作等方面的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根据《威尼斯87978797关于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教学能力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教师教学能力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45周岁(含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承担学校各类教学任务(含公选课)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45周岁以上教师鼓励参加。
二、测评安排
第一轮测评时间自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分四批次组织进行。第三批和第四批要求各单位合理安排参与人员人数比例,原则上两批人数相当。
三、测评时间、地点
第三批测评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第四批测评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测评内容及要求
详见《威尼斯87978797“教师教学能力”测评实施方案》。
五、其他事项
1.第一轮测评结束后,未通过测评的教师,暂不安排课程教学任务,学校将组织集中学习,通过测评后,再安排授课。
2.参加测评但未通过的教师,不能评定为学年度教学考核优秀,也不能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
3.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的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称的,须通过“教师教学能力”测评,否则不能申报。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第三批和第四批报名汇总表(附件1的附4)电子稿和纸质稿(签字、盖章)于5月7日前上交,第三批测评的文档材料(包括课程标准、教案、教学实施报告等)于6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209王纯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98776874@qq.com。
附件:
1. 威尼斯87978797关于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实施意见
2. 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教学能力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