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4〕1号)等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和2023年立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4〕2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和2023年立项项目结项工作,其中创新实践项目由教务处负责,创业孵化项目由团委负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实践项目。分为科技发明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和公益实践类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项目实施、优化改进、材料撰写、经验推广等工作。
2.创业孵化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利用创新实践项目或专业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设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孵化活动。
二、申报条件
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不限专业。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均应为我校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且作为参与人的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指导老师,只能指导1项,每个项目,最多只能2个指导老师。
(一)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条件
1.科技发明类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综合性,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学生可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特长和生活实际,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工艺流程革新或优化等。
2.人文社科类项目要求聚焦文化传承、社会热点、管理创新、心理研究等领域,学生结合所学专业,通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方式,提出新观点、新见解或新方案,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应用与发展。
3.公益实践类项目要求具有非盈利性,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学生结合专业背景或相关资源,重点就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开展公益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项目可持续性强,能够在团队建设和活动经费上实现自给自足。
(二)创业孵化项目申报条件
创业孵化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体现专创融合,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满足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项目团队是否注册企业法人均可推荐申报,但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项目应面向社会市场,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开展业务。
创业孵化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体现专创融合,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满足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项目对团队是否注册企业法人不作要求。项目应面向社会市场,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开展业务。
本通知发布前,已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项目,不得申报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
三、结项要求
2023年立项的省级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附件4)须进行结项工作,项目团队根据结项情况填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9月25日前将结项所需要的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邮箱:630946614@qq.com。结项要求如下:
(一)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类项目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有1个能够演示的模型(产品),或至少有1项学生排名第一完成的论文(专利成果),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成果报告(包括研究计划、研究过程、解决的问题与技术等)。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对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调研报告以及实践推广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具有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篇,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实践过程支撑材料详实)和实践推广报告。
3.公益实践类项目应对公益实践活动和社会支持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具有年度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报告(实践过程材料详实,5000字左右)及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创业孵化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前,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主持人须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负责人,应有对外实际
运营的业绩。
以上所有成果均是省级立项后,项目培育期内取得的成果。结项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毕业生可提前到每年6月。结项成果应为省级立项以后、项目培育期内取得的成果。培育期为一年,如未达到结项要求,可申请延期一年。期满仍未达到结项要求,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
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表彰主体为本项目学生团队,非个人成员),经审核通过可直接结项。
四、资金支持
对于省级立项的创新创业项目,学校给予1500元/项的资助金额,相关二级学院、部门可1:1配套。
五、项目管理办法
1. 2024年度申报项目作为学校科研育人项目,按照学校校级课题进行管理,项目申报第一人必须为学生,第二申报人可以是指导教师。少数民族学生作为第一申报人申报的项目可以优先立项。
2. 项目结项要求按照本文件第三项结项要求进行管理。
3. 项目申报必须以指导教师名义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项目详细信息。
六、申报要求
请各院部认真组织申报,每个院部需申报1-2项创新项目,至少1项创业项目,机关教师指导的团队从学生所属的二级院部申报,申请人在项目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创业孵化项目在申报书后需附创业计划书),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同时填写《2024年威尼斯87978797省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9月20日前由二级学院(部)集中报送至厚德楼教务处205室。项目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30946614@qq.com。
教务处、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参加教育厅遴选。
创新实践项目联系人:教务处蒋雨汐
联系电话:85985019
创业孵化项目联系人:团委殷铭
联系电话:85985017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
2.2024年威尼斯87978797省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
4.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校团委 科技产业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