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示范课程教学展示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2月
二、示范课教师遴选
各批次教学能力测评优秀、历届在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或各教学单位遴选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的任课教师。
三、活动组织与形式
1.活动以二级院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每个学院至少组织2场教学示范课(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至少组织1场),每场至少1学时。
2.教学示范课采用随堂或专场举办的形式,时间、地点、教学内容等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
3.授课教室的选择应考虑学生班规模和参加观摩教师的数量等情况。
四、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听课评课小组,组织开展教学示范课的评议和研讨,听课评课小组由院部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等成员组成。
2.教学示范课原则上应选择适合本院部具体教学情况,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能落实课程思政教育、突出成果导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且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的课程;能反映前沿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教育教学起到引领和启迪影响作用。
3.各教学单位依据自身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包含教学示范课活动时间地点、活动流程及参加人员安排等,并填写 “教学示范课活动安排表”(附件1)。
4.活动结束后,需组织点评和交流环节,并填写教学示范课活动记录表(附件2)。
5.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示范课组织工作,其中近三年新入职教师、转岗到教学岗位教师、新调入我校且无教学经验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示范课观摩听课,开展听课心得的交流和研讨。
6.各教学单位需利用本次培训机会挖掘各院部的中坚教学力量,重点培养,打造本单位的优秀师资队伍。
7.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图片、文字等活动记录,活动结束后及时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五、材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教学示范课活动安排表”(附件1)电子稿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498776874@qq.com),纸质版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给教务处209王纯老师。
2.各教学单位根据活动方案于12月30日前组织完成教学示范课活动。教学示范课活动记录表(附件2)学期末统一报送至教务处209王纯老师处。
附件:
1. 教学示范课活动安排表
2. 教学示范课活动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