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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高职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 2023 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国家级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3 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
级、省级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等工作,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工作
   (一)报名渠道和时间。 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报名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须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网址:http://spzx.jsut.edu.cn快速通道栏,选择
培报名 省培报名 。报名系统于 7 2 8:30 开放,发布报名所需地区验证码。本次报名工作除个别项目外,不再分批次分阶段组织,拟报名人员可登陆系统查看项目开班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报名。
   (二)个别项目说明
    国家级项目(项目代码 2023GZGP01-2023GZGP10 2023GZGP14-2023GZGP25 2023GZGP30-2023GZGP31 2023GZGP332023GZGP40-2023GZGP41,详见附件 1),根据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 3)进行参培教师遴选工作。
        1. 名师名匠及“双师型”团队研修培训(项目代码为2023GZGP14-2023GZGP25)的参培教师应为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团队相应专业大类协作组成员团队的领衔
人和骨干教师(须通过各组长单位审核),报名系统于 7 2 830 开放,发布地区验证码开始报名。
        2. 新教师岗前综合能力提升分阶段培训(项目代码2023GZGP34-2023GZGP39)。由各校人事管理部门依据分配指标,遴选教师并填报《2023 年度新教师岗前综合能力提
升分阶段培训项目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4 ),于 7 2 日下午 17:00 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省高职师培中心邮箱,省高职师培中心将依据各专业大类报名人数情况进行分班,系
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参培教师需严格按照实际分配的培训点通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index.html)注册报名,个人随意报名者
不能通过报名审核。
         3. 名校长(书记)培育高级研修 (项目代码2023GZGP13),学校依据分配指标推荐本校新任校长(书记)为主的校级领导参加,具体报名通知另行发文。
         4. 培训者团队培育项目(项目代码 2023GZGP26 )。培训对象主要面向承担高职教师培训任务的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者等,具体报名事项另行通知。
   省级培训项目(详见附件 2)根据任务分配表(附件 3)进行参培教师遴选工作。除省社区教育管理人员研修(项目代码 2023GZSP68)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外,其他项目报名系统于 7 2 830 开放,由参培教师进入系统报名。系统报名操作流程、各项目地区验证码(国培)、国省培项目开班信息、报名注意事项等将陆续公布在省高职师培中心网站(项目介绍和项目公告栏目)。请各高职院校及时关注各类培训项目开班情况,按时做好本校参培教师网上注册、报名等工作。
    二、组织管理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高职院校应制订并落实本校教师培养培训整体规划,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校本培训。学校应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国家级、省级项目参培教师的选派和报名工作,报名通知文件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确保教师普遍知晓培训项目安排(2023 年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信息详见附件 1、附件 2)。统筹院系工作安排、教师报名意愿和各培训项目专业方向、资历条件等具体要求,根据《2023 年江苏省高职院校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 3)遴选、
落实参培教师,及时填报《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登记表》。(附件 5,一式两份)
   (二)强化组织管理。学校要帮助参培教师协调处理工学矛盾,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参培教师准时、全程、安心参加培训,高质量如期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前,学校要根据教师发展需求、培训预期成效和参培教师实际填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任务书》(附件 6,一式一份),并组织参培教师填写《承诺书》(附件 7),在报到时交给各有关培训单位;培训中,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跟踪和指导,积极协助培训单位做好教师的组织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特别是督促参加省外培训项目的教师服从培训单位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培训结束后,学校要通过集中汇报、专题答辩、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参培教师培训成效的考核、成果的分享及相关资料的及时归档。高度重视教师的返岗实践,推进培训成果转化。充分运用培训考核结论,作为教师年度(聘期)考核及评价的重要依据。积极参与、如实反馈培训项目(单位)绩效评价。
   (三)经审核通过的参培教师,须按照培训单位要求准时报到,培训期间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报到或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一周向所在学校和培训单位书面陈述事由,送培学校应及时改派其他教师参加,同时填写《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报名变更申请表》(附件 8)书面告知培训单位和省高职师培中心。凡延期报到、缺勤者不得评为优秀学员;累计请假超过项目总课时 1/5 者或无故缺勤超过项目总课时 1/10 者不得结业,已发生的费用由送培学校
或个人承担;擅自不参加培训者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且三年内不再安排参加其他省级及以上项目培训。
    三、培训经费安排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根据项目类型及经费标准统一核拨至各培训项目承训基地,承训基地不再收取送培学校、参培教师其他任何费用。参培教师一次性往返交通费(分阶段集中培训由承训基地出具证明)由送培学校承担。报名工作及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 1801 号,邮编:213001联系人:周雅倩(省级培训),周静(国家级培训)
联系电话:0519-86953680(省级培训),86953688(国家级培训)电子邮箱:spzxxmk@163.com
    附件:1.2023 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2.2023 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
         3.2023 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任务分配表
         4.2023 年度新教师岗前综合能力提升分阶段培训项目预报名登记表
         5.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登记表
         6.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任务书     
         7.承诺书
         8.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报名变更申请表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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