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自身建设的规定
为了提高党总支委员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特作如下规定:
一、党总支委员会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决策能力,学会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求实创新,不断进取。
三、班子成员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同心协力,团结共事,维护学院和系里的团结和统一。
四、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原则,修正错误,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力求达到政治上、思想上的统一。
五、要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与群众谈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批评,关心群众生活,注重工作方法。
六、要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提高防腐能力。
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集体合力,实施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由总支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副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总支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主持人要根据多数人意见进行归纳完善,经到会人员通过方能形成决定,一经总支会议通过的事项或决定,个人无权变更,总支委员无条件执行。
(三)与会人员要做到坦诚,本着顾全大局、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切从学院利益出发,群策群利,努力做到团结合作,务求实效。
(四)会议主要研究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定;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措施和制度;制定总支工作计划和审议工作总结;研究培养、教育党的积极分子的办法,审查积极分子名单和党员发展对象名单;研究学院党校培训计划,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究申报标准化党支部和评选先进党支部以及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如何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研究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协助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等一些重大问题。
(五)对会议讨论的内容需要公示、公开的要及时公示、公开,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许泄露。
(六)每次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
二、党课教育制度。每学期给党员上一次党课。
三、联系群众制度。各委员要按照总支谈话分工安排,开展谈心活动,经常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或困难,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四、党员考评和评选优秀党员制度。按照校党委安排,制定民主评议党员规划和创先争优规划。
五、总支委员会分工负责制度。要根据每个支委的职责和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行适当分工,对每个支委成员分工的工作,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
六、检查制度。党总支要经常对党支部和党员在遵守党纪和贯彻执行党的决议方面的情况检查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进行补充或修订,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规则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为了更好的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好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正错误,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学校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商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规则。
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1次,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二、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总支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准备,同时要提前报告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以便校党委组织部和纪检委办公室派人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干部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坚持群众路线等情况。每次会议内容要明确,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广泛开展党内外谈心活动,听取意见,找准问题,做好自我总结检查的准备;
五、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讲关系,顾情面等现象,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六、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总支解决,并广泛征询和听取党内同志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外群众通报。需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写出专题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的,交纪检委查处。
七、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
八、民主生活会后,党总支要将会议记录本和书面整改意见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检委办公室。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规则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为了更好的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好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正错误,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学校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商学院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规则。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1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准备,同时要提前报告党总支,以便党总支派人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次会议内容要明确,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广泛开展党内外谈心活动,听取意见,找准问题,做好自我总结和检查的准备;
五、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讲关系,顾情面等现象,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六、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委员会要及时研究,提出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报告。属于党员自己的问题,要认真地听取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缺席党员的批评意见,会后由党支部书记转告本人。重大问题,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另做组织处理。需党总支帮助解决的,应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的,交学校纪检委查处。
七、必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
八、民主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记录本和书面整改意见报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党风,使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监督,党总支对每个党支部实行监督,党支部对每个党员实行监督。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严格党的思想监督,通过党组织活动、上党课等,进一步端正党风,保证勤政廉洁,不断促进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提高。
四、严格党纪、政纪的监督,遏制党内歪风。要经常教育党员遵守政纪、法纪,做到一切活动必须在政纪、法纪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保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对权谋私、以职谋私、严重的自由主义现象,应及时进行批评和处理。
五、党总支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增进党群关系,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六、增强监督意识,使每个党员、干部自觉地接受监督又能积极参与监督,不断摆正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服从和监督的关系。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科学地对党支部和党员实行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目标
(一)党支部达标标准
1、党支部委员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党总支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全体的党员为完成院党总支布置的各项战斗任务而努力奋斗。
2、党支部委员思想作风过硬、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政治、讲团结、讲正气、讲纪律。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做到令行禁止,处处起表率作用。党支部委员团结一致,群体素质好。
3、坚持对党员不断地进行党风、党性、党纪教育,特别是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4、总支全体党员思想觉悟高、党风正、党性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上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善于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做好本支部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联系群众,与广大群众交朋友,做群众的贴心人。
(二)党员达标标准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责任感,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主动牺牲个人利益。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力争做到又红又专。
3、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大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坚持真理、改正错误,不文过饰非。广泛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善于做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广大党外群众交朋友,较好地完成支部交给的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的任务。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不谋私利,能按照党章及《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要求及措施
1、各党支部要在党总支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目标管理工作,不得各行其是。
2、各党支部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使目标管理工作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保证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健康发展。
3、每个党员要按照目标管理内容,制定个人“创先争优”规划报所在党支部定期进行考核。
4、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规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终进行总评。其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根据党章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必须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要严格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防止忽视质量,片面追求数量的现象,切实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发展党员要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及在校大学生中发展党员。
四、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做到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五、严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每季度一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的表现以及申请入党人的家庭、群众关系等方面,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教育一般要经一年以上的时间。
六、党支部根据党员条件,对积极分子各方面表现进行讨论,向党总支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党总支在集中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近期发展对象,报党委组织部审查。
七、对近期发展对象,党支部要进行政治审查。重点审查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对其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应主要审查直系亲属、爱人和抚养其成长亲属的政治情况及与本人的关系。
八、对已确定的近期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政治审查后,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要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邀请,也可以由党支部确定,一般由考察期间的培养联系人担任。
九、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要对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向其解释清楚,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党支部要检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正确,并指导其做好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的准备。
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首先由支委向大会报告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和支委会意见;申请入党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态度,介绍个人历史、家庭成员的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本人优缺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介绍人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介绍;到会党员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举手表决,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并经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连同政审材料一并报送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校党委审批。
十一、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在院党总支审批前,应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和《准则》及党的基本路线等有关材料。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能发展入党。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提出意见,党总支委会进行审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作出决议报院党总支和校党委审批。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特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党总支书记负责领导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党性、党纪教育,负责制定端正党风的措施和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党风问题研究分析会议,及时解决党风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委员要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工作和对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端正党风同教书育人结合起来,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做好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查处和党风教育工作。
三、党总支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端正党风、克服官僚主义,自觉抵制和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
四、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和批评。
五、党总支要把端正党风作为头等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不断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六、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党总支要经常检查党风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初评和总评工作。
上一条:党员入党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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